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5-03-17 13:03:53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7篇)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7篇)

只有深思熟虑之后,才能写好工作方案。在开展工作前,上级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参考,好的工作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1

为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的违规行为,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液化气市场安全运营秩序,根据市、区整治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燃气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燃气安全检查的内容

今年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范围是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小型餐饮场所。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予以取缔。

1、相关证照不全的;

2、使用可重复充装的燃气钢瓶(含灶具与气瓶一体的可充装燃气钢瓶)作为火锅热源的;

3、当灶具等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时,未安装机械通风、燃气泄漏报警仪、自动切换等连锁控制装置和泄爆装置的;

4、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的瓶装间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要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7.4节强制性条文规定;

2、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气源,采取瓶组供应形式的,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8.5节强制性条文规定(除第8.5.4条规定情形外);采取单瓶供应形式,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8.7节强制性条文规定;

3、燃具与管道的连接软管应使用燃气专用软管并安装牢固,软管长度不得超长并应定期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用气场所应当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和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的监控设施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7、应当建立健全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人员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与燃气经营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二、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怀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安办周其武、郭岩同志担任。成员由城管执法中队、综治办、安办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各社区主任担任,负责辖区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对专项治理检查行动情况的督导。各社区应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工作联络,并报街道安监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街道安办联系电话:

三、职责分工

1、各社区、经合社负责对本辖区内瓶装液化气非法店(点)进行摸底排查和宣传工作。摸排情况由安办汇总上报区整治办。

2、派出所、工商、城管中队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对社区摸排上报的非法店(点)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位。街道燃气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

2、严厉打击非法店(点)。对社区摸排出来的非法店(点),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查处,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和各部门日常独立监督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综合治理非法店(点)。

3、加强监管,建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系制度。各部门要制定专人做好信息统计、传递、反馈工作。各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于每月30日前向街道安办报送。

五、时间安排

(一) 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xx年1月17日)

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实施工作计划,各社区、相关科办对辖区内存在的小型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20xx年1月18月)

各社区要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督促小型餐饮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在小型餐饮场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逾期未整改的,及时报送街道专项治理检查行动督导组,督导组将协调公安消防和工商、建设、卫生、城管执法等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或依法关闭取缔。

(三)抽查和全面总结(20xx年1月18月~20xx年12月31月)

街道督导组通过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各社区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社区于20xx年每月28日前,将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街道安监站,并认真整理专项治理检查工作资料,做好对上级相关部门抽查的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并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各类非法违法小型餐饮场所。执法中队要针对专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小型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小型餐饮场所。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社区在开展专项治理检查的同时,要结合实际,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加强对小型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社区、安监站、相关科办要把小型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小型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 ……此处隐藏6406个字……,带头进行检查,分管业务的领导要按照分工,靠上对分管的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检查的时间、内容和单位都要签字备查。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为抓好我市燃气安全工作,并确保本次检查活动顺利开展,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安全科、公用事业科和有关技术成员为组员的燃气安全领导检查组,负责我县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和本次检查活动的实施。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这次检查作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落实主体责任和原则,对本企业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销售等所有燃气设施开展普查摸底工作。

(三)所有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都要与用户签订安全协议,协议内容要包括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对用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对用户有关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等内容。本次将检查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是否与用户签订和履行安全协议。

(四)本次检查组将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完后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7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开展“燃情岁月”之“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榕建液[20xx]5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增强用户用气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能力,防范重大安全用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20xx年12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15日):动员部署,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

2、第二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月20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用气宣传系列活动。

3、第三阶段(20xx年1月21日―20xx年1月30日):总结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局燃气站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燃气企业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审查宣传活动材料的和活动方案,组织宣传活动,收集、汇总阶段性工作。

2、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总结、上报阶段性工作。

三、宣传内容

1、相关法律、法规;

2、燃气技术标准、国家规范及安全供用气常识;

3、正确选择和使用钢瓶、调压阀、燃气灶、热水器、燃气连接软管等方法;

4、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典型案例;

5、用气安全检查要点、注意事项,以及防范和处置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方法。

四、宣传工作方法与要求

1、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安排宣传工作方案

此次“燃情岁月”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紧密围绕主题,指定分管领导负责宣传工作;要根据本企业供气性质和用户分布状况,精心组织,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重点引导单位燃气用户落实各项安全用气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具体方案可参照“五个一”要求,即印发一期宣传材料,悬挂一幅宣传标语,进一个社区或单位开展宣传咨询,组织一次入户安检,举办一期安全培训。

2、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活动

(1)组织学习、培训。各燃气管理人员和各企业员工要组织学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燃气安全知识,各企业要加强对本企业服务、安检、维修人员的技能培训,并配合单位燃气用户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编印、发放安全供用气宣传材料。各企业要组织编印内容丰富、通俗的宣传材料,所有材料应向局燃气站报备。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在各燃气储配站、充装站和供应站门口,悬挂大幅宣传条幅及张贴标语、墙报,在单位燃气用户的用气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用气常识或操作指南、应急处理程序等宣传单。

(3)深入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各企业应抽调精通业务、爱岗敬业的人员组建宣传队,深入各社区和单位燃气用户,联合当地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开展宣传安全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免费入户安检、安全用气常识咨询、分发安全宣传材料、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案例等。

(4)多渠道营造安全供用气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燃气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协调和指导检查,并可联合公安、消防、安监、质监、执法、工商等部门,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用气安全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网、报纸、通讯、网络等传媒手段,加大用气安全宣传力度,报道活动动态,力求做到安全用气知识家喻户晓。

3、加大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力度,保障用气安全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以此次“燃情岁月”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对本企业供用气设施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对瓶装液化气流通环节的跟踪落实,严禁对无证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对用户用气场所、钢瓶存放地点不具备安全条件等问题,要向用户发出隐患整改书面通知单,并予以劝阻、制止、督促纠正;拒不整改的,依照合约予以停气处理;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入户安检,对擅自安装或擅自拆、改、移室内管道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消除。

4、加强交流,做好信息传递、反馈工和燃气经营企业要指定专人将本企业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加强宣传信息传递、反馈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方法。

五、有关动员部署安全宣传及检查的具体时间

1、12月13日组织召开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榕建液[20xx]61号文件精神,部署开展宣传活动工作,制定活动方案。

2、20xx年12月20日局燃气站牵头组织福盛公司、利民公司、安然公司、立兴公司在城区凤蝶广场举办大型咨询宣传活动,剖析用气事故案例、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手册,形成“安全供用气”的浓厚氛围。

3、福盛公司、利民公司、立兴公司分别在20xx年12月22日、23日、25日在松山镇、碧里乡、起步镇、西兰乡、飞竹镇开展宣传活动。

4、在城区主要街道、燃气充装站和供应站门口悬挂安全宣传条幅及张贴标语。

5、20xx年1月9日、10日各燃气经营企业组建宣传检查队,深入各社区、主要街道的饮食店、用气单位,进行燃气安全咨询和入户安全检查。

6、20xx年12月27日、28日对燃气经营企业的充装站进行安全检查。

7、安然公司、华润公司分别在20xx年1月13日、14日在各小区开展管道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六、总结评比

20xx年1月25日组织召开宣传活动总结评比会议,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办法,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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