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病假请假条13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总免不了要使用请假条,请假条是较为简便、灵活的一种文书,格式可以不固定,也可以固定。如何写一份恰当的请假条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单位病假请假条,欢迎阅读与收藏。
__________领导:
因身体______________原因,医生建议需要休息___________天,希望领导批准,谢谢。
请假人: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尊敬的______:
我因(请假原因:事因、病因等原因,简单陈述即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假起止时间),请假____天(请假具体时间),请批准(请假辞)。
此致
敬礼
尊敬的领导:
我因(请假原因:事因、病因等原因,简单陈述即可),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请假起止时间),请假x天(请假具体时间),请批准(请假辞)。
此致
敬礼!
xxx
x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医院领导:
本人母亲因患某某重病住院,近期需要进行手术,由于家中仅有父亲一人,恐难承担照顾母亲的长时间劳累,故本人想跟医院领导申请半个月的假期,回去照顾母亲,望领导能体谅家庭难处,允以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尊敬的xx领导:
您好!
我是××××部门的员工×××,因为突感身体不适,需请×天。请假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到医院去做检查与治疗,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恳请批准,感谢。
请假人:×××
时间:××××年××月××日
尊敬的领导:
我因(请假原因:事因、病因等原因,简单陈述即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假起止时间),请假____天(请假具体时间),请批准。
请假人:
xx年x月x日
患者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岁,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诊断为_______________(症状),建议服用适当药物后须适当在家休息。
签章
请假人: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病假条
尊敬的XXXXXX:
我因(请假原因:事因、病因等原因,简单陈述即可),于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请假起止时间),请假XXXX天(请假具体时间),请批准(请假辞)。
xx年x月x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因,特向您请病假天。请假时间自年 月日至年 月日。这段时间内原计划安排的课程已做好处理,希领导批准。
时 间:
附件:
处理意见: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部门的`…….。 由于我身体原因,现以体力不支、状况不佳。极度影响到了工作。我感到非常抱歉。我已去医院检查,医生建议我在家休息二个礼拜。希望领导理解并批准。 我希望我能尽早恢复健康回公司上班,谢谢!
请假人:
__年__月__日
尊敬的______:
我因(请假原因:事因、病因等原因,简单陈述即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假起止时间),请假____天(请假具体时间),请批准。
请假人:xx
xx年x月xx日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部(门)的(姓名),因为XXXX(病因),需休息治疗。需要请假(时间)从xxxx年xx月xx日到xxxx年xx月xx日,共(x)天假,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xxxxxxxxxxx。恳请领导批准。
请假人:xxx
时间:××××年××月××日
请假人:xxx
请假事由:xxxxxx
请假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领导意见:xxxxxx
请假日期:xx年xx月xx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和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xx?2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规范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相关规定,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应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二、工作人员因病住院治疗(或病后短期休养),确需请病假的,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病历、疾病证明、医疗票据和出院小结(工作单位在乡镇辖区的,可以由乡镇卫生院出具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批准,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一)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发放办法:
1、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90%;满10年及其以上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70%;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80%。
(二)病假期间规范津贴、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当月病假、事假累计或超过11个工作日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按本人职级标准80%发给。
2、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停发,只发生活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各单位制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三、工作人员需要处理私人事务的,应尽量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及本人年休假期间内进行。已休完年休假的工作人员仍需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的,可以请事假,但全年事假期限掌握在8个工作日以内。事假期间工资、规范津贴(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全年累计事假在8个工作日及以内的,其工资和规范津贴(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发。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各单位制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二)全年累计事假超过8个工作日的,从第9个工作日起,其基本工资、规范津贴(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日减发。其日减发工资基数计算方式为:每月列入工资基
金管理的应发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各单位制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四、病假、事假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或超过批准时间的,按旷工处理。工作人员不得以病假、事假为由,长期不上班。对违反纪律者,应予以相应处理。
五、各单位对请病假、事假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按规定对其工资待遇作相应处理,应及时到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办理病假、事假工资待遇审批,否则,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未尽事项,按国发1981.52号和闽人发20xx.284号文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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