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占用承诺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承诺书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在写作上,承诺书有一定的书写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承诺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道路占用承诺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因 工程施工,我单位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占用 (路段)进行作业。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现就占道现场施工期间安全文明作业方面向贵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2-1998)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xx)》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交通诱导标志、施工标志,以及按规定及方案设置或调整相关交通设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施工标志的设置将严格根据道路情况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分别提前在1公里、300米、200米、50米处设置作业标志和限速标志(高速公路则提前在2公里处设置),同时在50米处设置窄路标志、反光锥,第三次提前在5-10米处设置作业标志,并用若干个反光锥与作业现场后方侧边沿成45度角相间摆放至施工地点围挡处;分别在作业区后50米和100米处设置解除限速标志;夜间占道作业则在300米、50米及作业围挡处增设自发光交通安全设施。
(二)施工现场将严格按要求设置围挡,凡挖掘道路产生落差的,将采用不低于1.8米且带有反光标志的围板进行连续封闭围挡。
(三)施工期间将设专人进行巡查、维护,确保施工期间施工路段相关交通设施与占道现场交通组织始终保持一致,并确保相关设施及围挡齐全、完好;发生设施损坏、缺失的情况,将在当天予以修复。
(四)夜间施工白天回填临恢复通行的路段将铺垫至少2厘米厚的钢板确保行车畅顺。
二、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及交通协管员必须穿反光衣进行作业。
三、作业车辆将避开交通高峰时段进出施工现场,且作业车辆自身将装备自发光可变信息指示牌(指示牌按大型车长1.95米×宽0.8米、小型车长1.6米×宽0.6米、微型车长1.25米×宽0.4米设置),并随车携带施工隔离设施。
四、施工现场的材料、废料、垃圾等杂物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堆放。
五、施工完毕后将做好善后工作,清除障碍物,完善道路标志标线以及相关交通设施按道路安全通行技术要求和标准恢复路面,并及时报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辖区交警大队,在验收合格后恢复通行。
六、定期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其交通及安全文明作业的意识。
我单位将严格按上述承诺组织实施占道工程,若因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拥堵或其它事故,我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此承诺。
附:《占道现场安全文明作业示意图》
建设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因工程施工,我单位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占用环仓路(路段)。进行作业。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就占道现场施工期间安全文明作业方面向贵局做出如下承诺:
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作业安全标准》(GA182-1998)及《道路交通标识和标线(GB5768-20xx)》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交通诱导标志、施工标志,以及按规定及方案设置或调整相关交通设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施工标志的设置将严格根据道路情况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分别提前在1公里、300米、200米和50米处设置作业标志和限速标志(高速公路则提前在2公里处设置),同时在50米处设置窄路标志、反光锥、第三次提前在5-10米处设置作业标志,并用若干个反光锥与作业现场后方侧边沿成45度角相间摆放至施工地点围挡处;分别在作业区后50米和100米处设置解除限速标志;夜间占道作业则在300米,50米及作业围挡处增设自发光交通安全设施。
(二)施工现场将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围挡,凡挖掘道路产生落差的,将采用不低于1.8米且带有反光标志的围板进行连续封闭围挡。
(三)施工期间将设专人进行巡查、围护,确保施工期间施工路段相关交通设施与占道现场交通组织始终保持一致,并确保相关设施及围挡齐全、完好;发生设施损坏、缺失的情况,将在当天予以修复。
(四)夜间施工白天回填临恢复通行的路段将铺垫至少2厘米厚的钢板确保行车通畅。
二、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及交通协管员必须穿反光衣进行作业。
三、作业车辆将避开交通高峰时段进出施工现场,且作业车辆自身将装备自发光可变信息指示牌(指示牌按照大型车长1.95米×宽0.8米、小型车长1.6米×宽0.6米、微型车长1.25米×宽0.4米设置),并随车携带施工隔离设施。
四、施工现场的材料、废料、垃圾等杂物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堆放。
五、施工完毕后将做好善后工作,清除障碍物,完善道路标识标线以及相关交通设施,按照道路安全通行技术要求和标准恢复路面,并及时报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辖区交警大队,在验收合格后恢复通行。
六、定期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其交通及安全文明作业的意识。我单位将严格按上述承诺组织实施占道工程,若因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拥堵或其它事故,我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此承诺。
建设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xx年xx月xx日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我公司(单位)因工程需要,在位置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我公司(单位)严格按照审批占用位置及审批占用的平面尺寸堆放和搭建,严格按照《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占用区域设置围挡,保证占用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临时占用许可截止期满时占用区域恢复原状。若遇特殊情况将无条件拆除。
特此承诺!
申请单位(公章):
日期:
因建设,我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挖掘,实施工程。为确保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文明施工和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xx)、《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广州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管理试行办法》(穗府〔20xx〕5号)等规定以及道路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减少对城市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畅通带来的负面影响。施工过程中保证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按照下列规定和要求执行:
一、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用标准的围蔽设施进行围蔽作业。围蔽区内不设置办公场地、宿舍、停车场等非必要区域或设施,不出现围而不施工的现象。
二、在施工现场悬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许可证件,公示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性质、占道时间、占道规模、负责人及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做好信息预告和宣传引导工作。
三、施工现场符合环保规定,按规定做好处置施工余泥及施工污水,防止扬尘和噪音污染。
四、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避免在交通高峰和繁忙期间进行施工。
五、严格执行交通疏解方案,交通影响大的,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现场交通疏导人员。机动车、行人便道保持平整、畅通,符合交通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要求,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六、按照城市道路车行道占道施工视频监管工作要求,规范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并加强维护,确保正常运作。
七、施工完毕后,按照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范》(DBJ440100/T 15-20xx)的要求,做好挖掘基坑的回填工作。
八、因施工作业防护措施不当或管理责任不到位致使人身、财产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以上承诺做到每天自检,并自觉接受交通管理部门、路政管理机构、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除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予以整改外,并承诺按照城市道路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处理。
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盖章) 负责人:
建设(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文明施工承诺书 因煤气管网安全运行建设,我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挖掘海珠区江燕路、江南大道南,实施煤气管道工程。为确保城市道路挖掘(施工)文明施工和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围蔽设施的通知》(穗建筑[20xx]218号)、《关于加强市政园林和管线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市政园林[20xx]1273号)的要求,保证在施工期间减少城市市容市貌和交通带来负面影响。施工过程中保证按照下列规定和要求执行:
一. 亮证施工。在施工现场悬挂《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或《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
二. 围蔽施工。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用标准的'围蔽设施进行围蔽作业。
三. 按时施工。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实施。合理配置人力机具,避免在交通高峰和繁忙期间进行施工。
四. 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导向标志,夜晚设置警示灯具。对车辆和行人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除做好交通疏导措施外,并设置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疏导交通。及时对施工范围的道路进行检修,确保施工范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
五. 施工材料、机具摆放不得超出施工围蔽范围,临时占道施工现场不得设置与施工无关的生活配套设施。大型施工现场确需设置仓库、临时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应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位置设置,但不得设置竹、木结构等影响城市景观的临时设施。
六. 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晚上10时30分前完成,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产生的粉尘。
七. 施工产生的余泥要及时清运,余泥堆放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重点路段要立即清运。运载散件物料、施工垃圾的车辆必须经过资质审查合格,持有准运证件,不得向路面排放。避免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安全。施工期间和施工范围内损坏的其他设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承担原状修复或赔偿责任。
八. 以上各条施工措施,承诺做到每天自检,并自觉接受市政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除迅速纠正外,应接受执法部门按有关法规规章的处罚。因施工作业措施不当或管理责任不到位致使通行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 联系人: 责任人: 联系人:
施工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名):
施工现场交通安全责任人(签名)
由我单位承建的温州市藤桥片供水应急工程石鼓山水厂原水管工程,自泽雅水库接至石鼓山水厂,其中A0+700~A2+400段为沿西雁路(距道路中心线1.5米)至泽雅大道(距道路中心线1.5米)纵向敷设至瓯海大道东侧,距规划道路红线6~xx米。此段全长1700米,需要沿线破除、开挖已建道路砼路面,施工时间自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3月2日,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2月10日春节期间不安排施工。为减少工程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的影响,确保道路施工顺利进行和凌区域内的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承诺做到:
一、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在道路工程施工开挖前,负责落实施工区域外围维护(使用长3米,高1.8的蓝色彩钢板实行全封闭施工),保证道路的整洁,并做好沿路各单位及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在道路施工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GB5768—1999》等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负责在施工路段及邻近交口设置安装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交通标志、宣传标语,警示灯,太阳能爆闲警示灯,反光条,反光锥,防撞警示牌,车辆及行人慢行提示牌,在转角处设置反光镜,并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全面规范设置警示牌。
二、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协助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落实工程施工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组织管理和交通疏导措施,确保道路施工工程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
三、严格遵守工程工期,保证工程自20xx年11月10日开工,至20xx年3月2日完工,因此段路线较长,为了减少因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实行分段施工,边施工边修复,绝不延期。
四、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有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因工程施工而损坏,我方承诺照价赔偿给交警部门(或原样恢复)。
五、加强施工车辆安全管理,保证不使用无证车、报废车和拼(改)装车,所有车辆按规定办理通行证件,教育和监督施工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闻禁区、不超速超载、不闯信号灯、不违禁鸣笛、不强超强会、不疲劳驾驶、不占道停车等。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监督,服从辖区交通民警的指挥和管理,主动协助交通民警做好交通疏导、车辆分流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施工对车辆通行和交通安全的影响,
七、施工作业完毕后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营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符台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八、违反上述承诺,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我方将自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和处理,因此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方代表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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