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公司承诺书汇总十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承诺书,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承诺书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承诺书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承诺书 篇1为切实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全面提高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履职尽责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营造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结合自身职能,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公开向社会各界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装饰装修行业管理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住建委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文明、公正执法,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减少办事环节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装饰行业行政执法服务水平。
二、服务改善民生。规范装饰装修市场行为,加强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为我市“五城联创”增光添彩。
三、切实转变作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对工作中存在的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问题,坚决问责,决不护短。
四、落实廉政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整治效率低下、互相推诿、办事拖拉、故意刁难、态度生硬、有意不作为或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牟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
五、广泛听取意见。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设置履职尽责意见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不回避、不积压、不上交矛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承诺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xx年x月x日
公司承诺书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搬迁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搬运货物工厂设备、半成品及原材料
第二条 承揽人对搬运货物进行包装,保证货物的装卸及运输安全,保证安全运输。
第三条服务要求
承揽人在搬运过程中,做到服务热情周到,保证物品完整无损,服从委托人的分配与指挥,将物品码放到位,如在搬运过程中发生丢失或损坏,承揽人应负责赔偿。
第四条搬运日期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具体搬迁时间待电话通知而定。
2、承揽人装货拉出拆卸现场之后保证在当日之内运至委托人卸货地点。
3、搬运作业进行中,因刮风、下雨、路况等因素以致未能完成的,由双方另定时间继续完成,由于时间变更不产生额外费用。
第五条搬运地点
货物搬出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搬到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人需依委托人的指示将承运货品搬运至指定位置。
第六条搬运车辆
委托人提供《装货清单》,承揽人按装货清单拉运。承揽人必须选用合适的吊车、板车及货车,并按委托人指定的路线运输,以确保吊卸、运输过程中的设备安全。如因承揽人不按委托人指定路线、速度行驶造成设备损坏,由委托人根据实际损坏估价,承揽人来赔偿。
第六条检验
委托人应及时对送达货物进行检验,查看在运输过程中有无遗失、破损。
第七条费用
1、搬迁过程中使用的人员、工具、车辆等均有承揽人负责提供。
2、搬运费用:车型:_________每车次_________元人民币,按实际车次结算。采车次方式收费的,承揽人应按车辆的容积,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满载方式进行。大型设备搬运按台收费,每台设备_________元。
3、搬运期间,承揽人的餐饮差旅费、过桥费、通行费、油费、车辆维修费等均由其自己负担。
4、承揽人应依本合同所约定的计价方式收费,不得借故加价或要求任何附加费用。
第八条结算方式
搬迁费用于搬迁作业完成经委托人确认后一次性支付,承揽人同时提供正式运输发票。
第九条安全保证
承揽人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损坏。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但如果货物的缺失和损坏是由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属性决定的合理损耗或是委托人过错造成,则承揽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物品损毁
1、承揽人对于因搬运过程所致委托人物品的毁损、灭失或者造成其他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因搬运物的性质,或因委托人或其受雇人的过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2、上述情形,委托人应于搬运完成后三日内告知承揽人,如搬运物品有毁损灭失不易发现的,应于搬运完成后十日内,将其情事告知承揽人。
3、委托人提交承揽人运送物品,若有现金、有价证券、珠宝、贵重金属、美术品、古董或其他贵重物品时,除委托人于托运时报明其性质及价值的以外,承揽人对于其毁损或灭失,不负责任。但承揽人有故意或过失的,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责任负担
承揽人因搬运对第三人所发生的任何责任概由承揽人负责。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揽人:
1、承揽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揽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此处隐藏3652个字……办理部门
外商投资企业由市局业务受理处办理;
内资企业由区县局业务受理处办理。
三、办理程序
1、企业从业务受理处或网上获取告知内容、行政许可申请表。告知内容包括许可依据、申请条件、申请资料、办理程序、期限、承诺格式文书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所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企业通过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有关信息;
3、企业向业务受理处提交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资料、签署后的承诺格式文书;
4、业务受理处收件后,当场审核、制证。
房地产权籍和交易管理处
二〇XX年四月十四日
本局就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告知如下:
一、法规依据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今第248号)第八条;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工商登(95)第4号)
二、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三、提交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告知承诺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
4、房地产开发企业章程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7、房地产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
8、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其聘用合同
四、行政管理要求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市局
(外资企业)或注册所在地区县局(内资企业)备案,本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本局责令限期整改,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本局吊销《暂定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本局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本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
4、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更手续后的 30日内,到本局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5、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30日内,向本局办理变更手续。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本局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五、不实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房地产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暂定资质证书》,本局不予受理或不予行政许可并给子警告。
2、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暂定资质
证书》的,本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其他
本告知承诺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本局归档,一份由申请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归档,一份由承诺企业归档。
申请企业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局联系。
联系地址:北京西路99号2楼;
咨询电话:58889090
投诉电话:
公司承诺书 篇10工商局:
我们共同投资设立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由于 原因,现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
全体股东已详细阅读本承诺书背面所列《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并知晓上述条款内容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一致承诺:保证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如违反有关规定,愿无条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股东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注:免缴首期注册资本适用于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
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册资本;(五)实收资本;(六)公司类型;(七)经营范围;(八)营业期限;(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十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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