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企业诚信承诺书三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本身虽无法律效力,但有约束作用,签下承诺书,就得考验诚信。你写承诺书时总是没有文字可写?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诚信承诺书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人郑重承诺不会违反以下学术诚信行为:
一、学术失范行为:
(一)弄虚作假。捏造、伪造、篡改引用资料或其他研究成果等;
(二)抄袭和剽窃。将他人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照抄或变相照抄别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将合作成果作为自己成果发表/出版;将他人著作篡改后出版;窃取他人著作的实质性内容和结论部分作为自己著作的主体;窃取他人的数据作为自己著作的数据等;
(三)替写论文或著作。请他人代替自己撰写论文或著作的主要章节。
二、学术不端行为:
(一)引注文献不端行为
1.使用、引用他人的观点、论据、资料调查、统计数据、防案和构架等不注明出处;或对他人的.上述原用语作了修改,但基本观点不变、论据未变而不注明出处的;
2.将多个他人观点混在一起,作为自己的论点,不注明出处;
3.将他人论点、论据与自己论点、论据混在一起,不明确区分标注
4.转引他人著作中的引文、注释,不注明出处;
5.使用他人未发表的成果不注明出处或从外文书刊中摘译的部分,不注明出处;
6.包含或引用本人已用于其它的理论、调研数据、学术论文获成果,但不加注释或说明;
7.未引用他人文献而作虚假引注。
(二)不当署名
未参加相关社会调查等活动而在别人发表的成果上署名,或未经他人同意,签署他人姓名。
我保证提交考评的论文/著作是我自己完成的成果,我承诺没有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单位(或本人,下同)自愿加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企业诚信库),在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均经本单位核准、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提交并在企业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二、本单位承诺系统账号不得出借、转让。本单位在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不与招标(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或非法利益。
三、凡本单位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的交易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与人员业绩信息、获奖情况等,应依照交易文件或相关规定要求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信息的不得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的依据。
四、本单位在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如有违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或存在被限制投标、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形的,我单位应事先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五、系统数据是保障电子化交易的关键,本单位将认真、及时地录入、维护和更新企业诚信库中的相关资料信息,若未能及时录入、维护和更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六、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参与的交易项目投标(谈判、磋商)和企业诚信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承诺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XXXXXXXXXXXX工程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开化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开化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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